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一览

2017-07-19 07:18:08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上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合法报酬。

师范生免费教育

六所教育部直属示范大学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部署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服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可获得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