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州租房新政: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成租赁住房

2017-07-18 14:25:56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广州市政府网站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通知要求,积极支持租赁住房方式,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夯实经济社会长久向好发展的住房基础。

通知明确,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互相补充、协同发展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蓬勃发展;多层面支持住房租赁消费需求,实现租者幸福居住;建设市场规则透明、诚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到位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提出了几点具体措施。一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逐步加大货币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力度。

二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增住房需求。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

三是壮大现代租赁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通知要求,原则上各相关政策措施要于2017年8月底公布实施,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