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7月6日电 “12辆共享单车被扔河中”“共享单车被汽车碾压”……一段时间,共享单车遭破坏的行为屡有发生,如何遏制此类现象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记者6日从西安司法局了解到,私占、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将按照情节,依法进行处罚。 2017年,共享单车从个别城市的“尝鲜”逐渐在内地各大城市“全面开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西安各类共享单车数量已经突破了30万辆。 尽管共享单车已成为民众生活中重要的部分,但私占、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多数民众在谴责这种行为的同时,也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有所作为,维护消费者和共享单车企业的合法权益。 西安市司法局人士表示,对出现在西安街头的私藏、破坏共享单车,在单车上乱贴小广告和诈骗二维码等不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治理;同时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交通规范,引导和鼓励用户文明使用共享单车,为市民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为建设绿色城市作出贡献。 西安市司法局提示民众,私占和毁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情节,将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刑法》中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等热点问题,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司法局也发出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西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提示系官方首次针对破坏共享单车行为发声,后期还将与共享单车企业、公益组织合作等一起向民众进行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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