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评论:孩子的游戏非儿戏 应强化电子游戏分级审查

2017-06-30 10:47:4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孩子的游戏 非“儿戏”(民生·民声)

曲哲涵

近日,有关“牙签弩”等危险玩具通过电商热卖、危害青少年人身安全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小小“牙签弩”只有巴掌大,却能将牙签作为“箭”连发,刺穿气球、纸盒等乃至石膏板,威力之大令人咋舌。如果这“箭”射到孩子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经媒体曝光后,电商们已经将“牙签弩”下架,但类似的“袖珍小暗器”“整蛊小玩具”“高能火拉炮”等还在网上大行其道。有店家直接挂靠时下热卖的网络游戏,叫卖“王者荣耀系列弓箭”……儿童玩具竟暗藏杀机,成了“兵器总动员”,真是让人提心吊胆。

不过,更令人忧心的,是危险玩具所暴露出的“儿童游戏”发展不良问题。

游戏是孩子的天性,没有游戏的童年不是完整的童年,甚至会引致有缺憾的人生。西方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特别强调,一个人的人格是由幼年的经验所决定的,正处于人格塑造过程当中的孩子,需要在游戏活动中开发智力和运动能力,锻炼意志、养成乐群开朗的阳光心态。

回想30年前,孩子们没啥电子产品可玩,却能在游戏中体验快乐。无论是幼儿园小朋友的“老鹰捉小鸡”“丢手绢”,还是小学阶段的“跳房子”“跳皮筋”“闯关”“捉人”,都是不需要什么道具、无需花费的群体游戏,一大群孩子玩得满头大汗、不亦乐乎。且不说那时的游戏对我们的人生有着怎样潜移默化的影响,单单回想起阳光下的玻璃珠,偷老师的粉笔在操场上画格子,以及奔跑时摔倒嘴啃泥的这些画面,谁的心不是暖暖的?

然而今天,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代替了胡同大院,孩子们平时见个面都难,再加上被各种补习班挤占掉所有的课余时间,哪还能一放学就呼朋唤友玩到天黑,直到“你妈喊你回家吃饭”?

尤其让人痛心的是,学校的体育活动原本也承担着“群体游戏”的功能——锻造体格、培养团队协作精神,让孩子进行社会角色扮演,等等,可现在的小学大多以“强化管理”为名禁止孩子们课间到操场上撒欢儿;初中生的体育课也全部为中考服务——笔者的女儿选修了排球项目,事实上初中三年她只会垫球这一个动作,一场排球比赛也没参加过。

在缺乏游戏空间、没有伙伴参与的情况下,孩子们只能以“单打独斗”的电子游戏代替充分互动的群体游戏,在虚拟空间里进行角色扮演,寻找伙伴和敌人,体验挫折和成功,寻求一种“成长的补偿”。

所以,一味地指责孩子们沉迷电子游戏是没有用的。游戏对孩子们来说是“刚需”,正是因为社会、学校和家长疏于设计、提供优质游戏,才导致无良商家肆意妄为地开发各种毫无“营养”,充斥暴力、血腥、贪婪甚至色情等“毒素”的电子游戏,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并且延伸出“牙签弩”等玩具,直接威胁孩子人身安全。

孩子该玩什么样的游戏,并非儿戏,不能等闲视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充分重视游戏的教育功能。在提倡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把儿童、青少年阶段的游戏视作一门重要的课程进行开发、推广。充分引入心理学、教育学、运动医学等学科的成果,通过游戏对孩子进行目标与意志、秩序与纪律、交友与合作、精神与道德、性格与心理等方面的教育。游戏设计不仅“有意义”,还要“有意思”,寓教于乐,增益身心。

二是强化对电子游戏的分级审查。对儿童电子游戏的标准,要比成人游戏更为严格。管理部门要鼓励手游公司开发有科学性、趣味性,启蒙益智的优质游戏,限制商家兜售那些披着历史文化的外衣一味“打打杀杀”,以及诱惑儿童买装备充值消费的劣质游戏。游戏公司、电信运营商要尽快实行实名认证,家长要管好自己的游戏账号,防止孩子们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三是规范儿童玩具市场。玩具是游戏的载体。规范儿童玩具的生产与销售应当被写入法律并且被严格执行,同时应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杜绝危险玩具走进线上和线下市场,尤其是校园周边的商店。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做好对消费者和商家的宣传引导工作,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强化消费维权力度。

一个时代的物质营养水平决定一代人的体魄状态,一个时代的儿童游戏文化造就一代人的精神品质。让儿童健康游戏,我们责无旁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