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两部门:全国所有地区已实现免费教科书政策全覆盖

2017-06-29 11:3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教育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意见,对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作出部署。这标志着免费教科书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全国所有地区的全覆盖。

意见要求,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全国城市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各地组织编写、选用的地方课程教材一律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免费教科书的采购工作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实施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农村和城市地区,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循环使用的科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鼓励各地对地方课程免费教材也实行循环使用。

意见指出,从2018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按照上述循环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书款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更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修订完善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强调,要为学校开展教科书循环使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积极引导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学方式,教育学生爱护课本、节约资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