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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通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17人被立案侦查

2017-06-26 18:22:08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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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针对责任追究情况,通报指出,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严肃追究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

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责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西安市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陕西省对厅级人员处理如下:对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副市长聂仲秋,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给予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乔征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书记张忠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给予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六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丁玉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降职处理;给予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苗宝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对陕西省会展中心主任李建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牛子仲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郑建钢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君峰党内警告处分;对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郑成瑞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吴凯行政记过处分。

西安市地铁公司约谈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 西安地铁供图

——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责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建设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等处罚。对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停止2名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该2人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同时,降低这2家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西安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中央企业驻陕单位的19人立案侦查。

——严肃追究奥凯公司及涉案人员责任

西安市公安机关对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奥凯公司全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撤销奥凯公司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待对该公司债权债务、司法索赔、案件查办等妥善处理完结后,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通报指出,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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