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家减灾委要求各地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

2017-06-25 16:20:34 罗争光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罗争光)针对近期我国多地强降雨及其造成的洪涝、崩塌等灾害,国家减灾委员会2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各种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实时掌握暴雨洪涝灾害的发生发展区域,严密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其他次生灾害。

通知同时要求,对于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要切实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

通知强调,要针对汛期可能多发的各种自然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旅游景点、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和工人居住区、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抓紧整改,消除隐患,转移受威胁人员,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通知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按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此外,还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有关灾情信息,及时发布灾情,回应社会关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