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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好心帮忙掉入校园贷诈骗陷阱

2017-06-22 07:42:47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学校园贷款诈骗案件。这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4月1日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校园贷”审查逮捕案件。

好心帮忙却陷骗局

郭小青是山东某高校大一的学生,除了完成学业外,她还参加了一些校内社团。2016年10月,郭小青认识了学生会网络部的师哥闫方,两人互相加了QQ好友。2016年11月中旬,闫方忽然在QQ上联系郭小青,并请她帮忙:“最近我代理了一个App,但是没有人帮忙做业务,能否帮我刷单?”虽平时接触不多,但碍于情面,郭小青没有多问,答应了闫方。

第二天下午,郭小青在约定的地点找到了闫方,与闫方同时出现的,还有大三师哥李恒川,以及两名校外男子初伟杰和孙韶庆。寒暄之后,初伟杰和孙韶庆向郭小青要了身份证、银行卡、学信网信息等个人资料,两人“分工负责”,一人负责登记造册,一人负责将信息录入贷款平台。其间,初伟杰让郭小青录制一段视频,大意是“根据条款,本人自愿贷款1.5万元,如果还款日还不上……”

这时,郭小青才明白过来,闫方代理的是一个贷款App。但关于贷款性质、贷款数额、偿还程序等,闫方却解释得模棱两可。郭小青怕出问题,但闫方和李恒川一直在旁保证,“这个没有关系,就是走个程序”“我只是做一个App刷单的业务,完事后,就在后台将你的数据删掉,不会留下任何记录”“都是关系不错的同学,不愿帮个忙吗?”碍于同学情面,郭小青还是完成了贷款流程。

第二天一早,郭小青的银行卡里就收到了一笔1.2万元的贷款。没多久,闫方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让她把这笔钱转给他。钱转给闫方后,郭小青认为,等闫方还了贷款删了数据,这事就结束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像郭小青预料的那样简单。2017年3月,父母收到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连忙联系郭小青询问情况,郭小青这才慌了神,给闫方好心帮忙,却把自己陷于了“欠债不还”的境地。郭小青急忙联系闫方,在电话里,闫方把责任推给了李恒川。

郭小青一再坚持见面协调,等见到面,发现找两人讨说法的,不止自己一人。商量无果后,郭小青和另外19名受骗同学决定一起报警。

痴迷摄影走上邪路

2017年3月15日,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接到报案后,先后将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和孙韶庆传唤或抓捕到案。经依法审讯,4人对不法事实供认不讳,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开始一一呈现出来。

原来,作为一名大三学生,李恒川有一项烧钱的爱好——摄影。家里每月给的1500元生活费根本无法满足李恒川,但又不好意思老向家里要钱。2015年12月,经同学介绍,李恒川认识了从事网络贷款业务的校外男子初伟杰和孙韶庆,于是向两人申请了“名校贷”“花儿朵朵”等多个网络贷款,拿到了5万元贷款,暂时解决了“个人财政赤字”。

但之后,李恒川便一发不可收拾。没有经济来源,每月要还贷款,又控制不住购买摄影器材的欲望,于是,他四处以打欠条借钱的方式,找同学帮忙通过初伟杰和孙韶庆办理网络贷款,用后边贷款的钱还前边贷款的钱。

至2016年9月,李恒川共欠同学借款40余万元,他反复琢磨如何利用贷款赚点钱。在与初伟杰和孙韶庆的多次交流过程中,他们想到了一个“生财之道”——以请求同学帮忙“冲业务量、刷单”为理由,自己负责找学生、“拉人头”,初伟杰和孙韶庆负责具体操作申请贷款,让同学申请贷款,贷下来的钱由三人瓜分。

于是,李恒川找到了同样爱好摄影的同学闫方,称:“我、初伟杰、孙韶庆一起在做名校贷业务,你给我找客户,一个给你提成1500元。钱回头我给他们还上,保证不出现问题”。

同样的年龄,同样的爱好,又是相识的同学,平日里闫方与李恒川交流摄影心得,看到李恒川频繁地更换升级摄影器材,就很是羡慕。这时听李恒川这么一说,原来是他“生财有道”。闫方没有多想,便满口答应下来。

每人被贷款1.5万元

于是,从2016年9月底至2016年12月期间,闫方以“帮忙完成刷单任务、年底走流程冲业务量”的名义,陆陆续续找到28名同学“帮忙”办理“名校贷”业务。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孙韶庆共同为每名学生申请贷款1.5万元,并故伎重施,在暗地里为这些贷款办理了分期还款,用后面的贷款还前面的分期还款,让钱“循环”起来。

按照规定,每名学生的1.5万元贷款,“名校贷”平台需扣除3000元保证金,这样每名学生到手的贷款为1.2万元。贷款发给学生后,学生们会把钱全部转给闫方,闫方再全部转给李恒川。李恒川负责“分配”这笔钱,他按照自己留下6750元、分给初伟杰和孙韶庆3750元、分给闫方1500元的方案,将30余万元全部“分配”到4人手里。

截至案发,28名同学的贷款均已逾期,部分受害学生不得已自己垫资还款。而这30余万元均已被4人挥霍。

“当时根本没有想过资金链断裂怎么处理。我知道用后面学生贷款的钱补充前面学生的钱,后面学生的钱最后肯定无法偿还,资金链早晚会出问题,不过我没有管。”面对办案检察官的提审,满脸悔恨的李恒川说道。

“帮你忙的这些同学,没人感觉到异常吗?”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提审时提出疑惑。

“也有,不过很少,可能大家都信任我和闫方。如果有的话,我们就用Photoshop软件制作一张假的一次性还款证明截图给同学看。这样,同学就不会再找了。”李恒川说道。

由于受害人涉及到两所高校的28名学生,办案检察官多次找到受害学生及学校老师走访了解情况。在问及为何如此心甘情愿帮忙贷款时,受害学生们几乎异口同声:“我们家里给生活费,学校还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自己压根儿也没想贷款。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同学找到我帮忙,虽然不太熟,但毕竟是同学,不好意思拒绝,纯粹是同学之间的帮忙。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

4月24日,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孙韶庆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其中李恒川系主犯、多次作案、连续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至今未退赃,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初伟杰、孙韶庆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无其他重大作案嫌疑和犯罪前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闫方在侦查阶段已被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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