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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智能快递柜:没收到取件码 快件被延误、损毁 谁担责?

2017-06-19 07:11:51 种卿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快件寄放“被动”超时 产生费用谁买单?

记者注意到,目前各品牌快递柜的收寄件服务对消费者基本是免费的,个别情况或会收取一定费用。

未来,有没有可能也对取件服务收费?或者采取超时计费方式,寄放超过24小时、36小时后,向消费者收取一定费用?若因消费者未收到取件通知,造成的“被动”超时,又该谁来买单?

“确实有企业试点过超时寄放收费,让消费者感觉有点不好接受。”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现阶段,消费者对快递柜的使用习惯还未养成,因没有收到通知产生的快件超时费用,让消费者买单显然不合情理,“智能快递柜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下游,会多方寻求与快递企业间的合作共赢,尤其是发展初期,企业间的协商约定就可消化掉大部分问题”。

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有业内人士认为,智能快递柜企业收入来源是多元的,也未必就一定要对取件服务收费,柜体广告、售卖平台等营利模式都可广泛探索。

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毁 谁担责?

便捷、高效是智能快递柜带来的改变,但快件被直接放入柜中,从侧面也验证了“开箱验视”环节的严重缺失,其中利弊如何平衡?

“这确实是个新情况,亟待被纳入行业规范的考量和研究中。”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副主任李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比如,快件在放入快递柜后出现丢失、损毁,责任该由谁负担?如果快递柜的寄存服务开始收费,那消费者的权益就该得到有效保障,快递柜企业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对于权责划分,上述规定要求,快递企业要跟第三方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签署书面协议,约定相关权责义务,包括存放期限及逾期处理办法;用户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快件投放(提取)信息互通义务等。“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快件投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等服务质量问题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解决”。

快递研究专家赵小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快递本质是“门到门”的服务,即使快件是在快递柜寄放期间出现问题,消费者也应当找快递企业维权。至于快递柜企业和快递企业间如何约定责任义务,需要他们双方再协商划分。

最易失联的“最后一公里” 谁守护?

“无论是寄放到便利店、物业管理处,还是智能快递柜,寄放那一刻,物流信息也会随之更新为代收或者已签收。”上述业内人士说。

的确,柳南6月13日才从快递柜取出的快件,物流信息只更新到6月9日,且赫然写着:“已签收”。

没有物流信息跟踪、没有专人保护,快递的“最后一公里”,却成为最易失联的一段路。

为此,上述规定也提出,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提供投递服务,应当通过电话或者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跟踪查询信息,明确标识快件已投入智能快件箱、快件已被收件人取出、快件已被快递业务员取出等节点信息。

“快件在快递柜中的动态监测信息,快递企业是有的,但在应用和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赵小敏表示,快递企业应利用起这部分数据,为商家和用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甚至可以在派送前询问用户的详细位置,进行精准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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