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一所法院11日判定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夫妇在一起诽谤案中胜诉,涉案记者须向总理夫妇支付约3万美元的赔偿。 法新社报道,特拉维夫地方法院裁定,《新消息报》记者伊加尔·萨尔纳2016年3月通过社交媒体“脸书”发布内塔尼亚胡被妻子萨拉赶下车的内容不符合事实,萨尔纳应分别向内塔尼亚胡和他的妻子支付6万谢克尔(约合1.7万美元)、4万谢克尔(1.13万美元)作为名誉受损的赔偿,同时还需承担超过1.5万谢克尔(4241美元)的诉讼费用。 今年3月,内塔尼亚胡夫妇与萨尔纳对簿公堂,内塔尼亚胡称萨尔纳帖子所说的完全是“子虚乌有”。萨尔纳在去年的网贴中说,总理车队在特拉维夫到耶路撒冷的公路上行驶时,内塔尼亚胡夫妇发生争执,内塔尼亚胡被妻子赶下车。 萨尔纳写道:“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被抛弃在高速公路上,嘶声力竭地喊着”,“一个女人不希望丈夫留在车里,全然不顾他是国家领导人的事实以及安全问题”。 法院11日宣判后,内塔尼亚胡在“脸书”发帖说:“真理和正义终将获胜。如果要起诉所有针对我们的诽谤,那我可能每天都要上法庭。” 内塔尼亚胡夫妇1991年结婚,育有两个儿子。按照法新社的说法,总理夫妇是以色列民众经常“八卦”的对象。如果不是因为这起官司,这一小道传闻并不会引发媒体如此大的关注。内塔尼亚胡与媒体关系向来不太好。《新消息报》针对内塔尼亚胡的报道尤为苛刻。(包雪琳)【新华社微特稿】 |
相关阅读:
- [ 06-13]匈牙利总理:拒绝欧盟强制性分摊难民
- [ 06-07]伊拉克总理对中东多国与卡塔尔断交表示遗憾
- [ 06-06]安倍与加拿大总理通电话 确认履行《巴黎协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