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 我军新设立“八一勋章”并组织首次评选

2017-06-12 17:04:49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曦 陈曦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我军新设立“八一勋章”,并组织开展首次评选。新设立的“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经过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提名推荐,近日产生初步候选人,向军内外公示接受评议。

评选颁授“八一勋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习主席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决策指示,推进强国强军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饱含着习主席对军队的深切厚爱,对英模典型的高度褒奖,将极大提振军心士气、激发昂扬斗志,汇聚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强大正能量。此次评选颁授工作,以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备战打仗和直接为战斗力服务,注重先进性和代表性,重点选拔在促进战斗力生成提高、完成作战等重大任务、推进科技兴军、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杰出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英模典型。各级把组织评选作为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强化练兵备战的重要载体,采取提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公示、全面考核、呈报审批的步骤组织实施,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入学习英模事迹、激励官兵昂扬奋进的过程。

“八一勋章”是军人最崇高的荣誉,英雄模范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广大官兵积极参与推荐评选,表示要以习主席关怀厚爱为强大动力,以“八一勋章”评选颁授为重要契机,学英雄、建功绩、当先进,踊跃投身强军兴军伟大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颁授勋章是我军一项重要的荣誉激励制度,1955年国家决定对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军队有功人员,分别授予八一勋章和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解放勋章和奖章。1988年军队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军队离休干部,分别授予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