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一带一路”下的中哈合作

2017-06-08 11:26:19 杨成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7日正式开启哈萨克斯坦之行。此行是习近平主席第三次访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后习近平主席的首次出访,意味着中哈两国元首将在短短数周内再次会晤,在两国建交二十五周年之际无疑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这种高频度的外交互动既充分彰显了哈萨克斯坦在中国周边外交中的重要地位,也显示了中哈全方位的互利共赢合作对于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的示范作用。

发展战略对接的“教科书”

2013年9月,正是在哈萨克斯坦,习近平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

哈萨克斯坦从中看到了发展的战略机遇,成为最早与中国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国家之一,也因而最早享受到这一宏大的包容性合作方案的红利。这又进一步增加了哈萨克斯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信心和预期,也为中哈关系提供了全新的合作议程。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提出一年半后,中哈两国领导人就达成了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哈方“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的战略共识,随后双方又在一年内迅速制定了具体的对接规划。这一“一带一路”框架内第一个双边合作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双方在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和工农业、加工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创造了中哈合作的新速度,也将两国关系提升至新的历史高度。

仅就经济合作而言,2016年在哈境内的中资企业数量已达668家,比2013年增长35%,且其中不乏中石油等优质行业巨头。两国贸易额也增加至130.93亿美元,中国在两国总理签署的51个产能合作项目框架内陆续注入大量投资,部分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目前中欧陆上货运量的80%从哈萨克斯坦过境,哈的跨欧亚交通运输网络的枢纽地位日益稳固。按照哈总统战略研究所的评估,仅产能合作一项就可为哈新增一万五千个就业岗位,对哈经济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

更关键的是,中方自始至终都没有利用体量优势强行将自己的合作意图强加于哈,在制定产能合作项目清单和后续的具体落实中都将哈方视为平等伙伴,对哈方在环保、劳动力利用等问题上的关切予以高度重视,确保协商一致原则在双边经济合作上的全面贯彻。这次访问期间,中哈领导人将再度重申发展战略对接的重要性并制定更为细化的路线图,中哈合作将更上一层楼。

地区治理合作的样板

哈萨克斯坦在中亚地区事务中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也是中哈共同参与地区治理的根基所在。从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看,1999年的阿拉木图“上海五国”峰会无疑具有承上启下的转折点意义。正是从那次峰会开始,“上海五国”在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领土边界问题后,转向了全新的经济、政治、安全等合作议程,最终催生了上海合作组织的自然演化。

习近平主席本次哈萨克斯坦之行的一项重头戏是出席上海合作组织第十七次元首理事会会议,完成接纳印度和巴基斯坦作为新成员国的全部程序,并对上合组织在“一带一路”中的作用等重大问题予以规划。中国将在此次峰会后担任上合组织新的轮值主席国。

从长期趋势看,更紧密的中哈合作有可能为上合组织框架内合作提供经验和范本。同时,中哈在亚信框架内的双边协调、在阿富汗等地区热点问题上的对话、在打击“三股势力”领域的配合,都对中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不谋求地区主导权、不构建势力范围、不排挤任何国家的做法无疑是对高度珍视国家主权、独立的哈萨克斯坦的有力支持。在米尔济约耶夫出任乌兹别克斯坦新总统后,中亚的地区一体化可能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方在“一带一路”总体框架内和中哈双边合作上呈现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理念,对中亚新的地区主义的重启都会起到示范作用。

习近平主席此次哈萨克斯坦之行还将出席以“未来的能源”为主题的阿斯塔纳专项世博会开幕式。这是中亚国家首次承办世博会,中国是所有国家中第一个决定参展,也是所有参展国中第一个接收展馆的国家,有力支持了哈方办会。中方的参展主题“未来能源绿色丝路”既契合了未来清洁能源发展的世界大势,又包含了打造合作伙伴网络外交的丝绸之路传统,这是对中哈合作既注重传统的延续又强调模式创新的最好诠释。

在全球化进程遭遇新阻力的时刻,中哈全面战略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为政治制度、经济体量、宗教文化、意识形态都具有较大差异性的国家间合作提供了一套足以参照的方法。可以预期,这种以合作型文化为核心、以发展共同体为支柱的新范式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势必将发挥出超越中哈双边关系的作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