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海南各地交警采取多种形式走进各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图为学生认识交通标识。 周平虎 摄 中新网海口6月1日电(付美斌 周平虎) 6月1日,海南各地交警采取多种形式走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海南省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近年来涉及儿童交通安全事故分析数据,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交通安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 据统计,海南省近四年发生涉及儿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378起、死亡142人、受伤914人,涉及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总体呈多发态势。据分析,因步行被机动车撞击死亡34人、占总数24%,重伤24人、占总数26%,轻伤98人、占总数12%;乘坐大中型汽车、小型客车、普通货车发生事故死亡38人、占总数26%,重伤25人、占总数27%,轻伤267人、占总数32%;乘坐摩托车发生事故死亡23人、占总数16%,重伤15人、占总数16%,轻伤182人、占总数22%;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5人、占总数17%,重伤19人、占总数20%,轻伤117人、占总数14%。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儿童在道路上的危险来自哪。 据介绍,孩子比成人更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因为,孩子的身材都比较矮小,他们的视野都不能越过小轿车、长凳或灌木,而他们也很难被司机观察到。孩子通常对声音的来源很难判断准确,他们总会在发现声音来源之前东张西望好几次;在6至8岁这段年龄中,他们尚未萌生自我危险意识,也不能感知危险情况。另外,孩子很容易分心,只会本能地把思想集中在自己的乐趣当中,不理会危险。这些,都使他们成为最易受到交通伤害的人群。 6月1日,海南各地交警采取多种形式走进各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图为活动现场。 周平虎 摄 海南省交警总队特别提醒:一是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平时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让孩子认识和了解各种交通信号标志,给他们传授交通安全常识,让他们从小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意识。与孩子一起出行时,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言传身教,树立文明交通好榜样。 二是引导孩子安全通过马路。引导孩子在过马路时选择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马路。不要横穿马路,也不要跨越街上的护栏和隔离墩。年龄较小的儿童过马路时,应该由成人带领。告诉孩子,上下学时应在人行道上行走,不可多人横排行走、互相推搡打闹、埋头看书或玩玩具。城郊及农村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过马路时应左看右看,不要突然横穿。 三是叮嘱孩子注意骑车安全。告诉孩子,满十二岁才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骑车时要各行其道,靠右骑行,不要载人。做到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并排骑行、猛拐、互相追赶,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 四是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乘车习惯。乘坐小型车辆的孩子,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或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在乘车过程中,要教育孩子不要将头、手臂伸出窗外,不要随意拨动电动车窗升降器或车门开关。如果车内经常乘坐小孩,应当将后门的儿童锁打开,并锁定自动车窗,以免孩子触动。不要把儿童独自放在车内,如果是婴儿容易发生窒息,如果是大孩子触动车内控制可能会发生意外。 五是驾车时注意路边及车辆周围的儿童。家长驾车途经幼儿园、学校等地时,应当集中注意力,小心周围可能出现的儿童。倒车时必须下车观察后方是否有儿童,在确保安全后再启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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