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强调了“一律不准”,明确因外事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要报本级纪委审核批准。(5月31日人民日报) 中国人历来讲究“无酒不成席”,认为“不喝酒办不成事”,“酒不到感情也不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官场发扬光大了这一“风俗”,形成了公务接待喝酒的官场酒文化,仿佛喝酒喝好酒成了接待的“潜规则”。为了领导喝,为了面子喝,为了不伤感情,为了办事喝,于是酒桌上“觥筹交错”,硬着头皮喝,喝到酩酊大醉,甚至因酒丧命。这是与中央“禁酒令”产生矛盾最直接的原因。 而现在,从“禁止中午时间饮酒”到“一律不准饮酒”只要属于公务活动或接待,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笔者认为,升级版“禁酒令”更严更细也更有操作性。打破了以往的“惯性”,驱除多年形成的诟病。既是与中央的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也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更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保护。 升级版“禁酒令”给干部松了绑,解脱了公职人员个人。其实大多数党员干部不是爱喝酒而喝酒,是迫于无奈不得不去喝酒。升级版“禁酒令”,无异于成为部分党员干部的“挡箭牌,现在招待可以只吃饭不喝酒,让那早已厌倦酒的干部感受到了一股轻松劲。喝酒少了,多了时间陪家里人,多了时间锻炼身体,接待时不喝酒,思想包袱卸下了,再也不用担心酒量不行的问题。可以说,升级版的“禁酒令”让干部身体更好了,思想负担也减轻了,工作更有干劲。 升级版“禁酒令”,解脱的不只是个人。逢公务接待必喝酒,而且还必须喝好酒。禁酒令”带动了社会风气改善,不仅给干部松了绑,也让民营企业减了负。做生意也不用在酒桌上解决了,办公室谈事俨然成为习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并非一日之功。官场奉行的有酒好办事非一蹴而就,要革除陋习,必须长此以往、久久为功。“禁酒令”升级,党员干部的思想也要升级,深刻理解升级版“禁酒令”的内涵,自觉抵制公务接待违规饮酒。相应的监管与处分也要升级,制定更严更细的的监管渠道,加大处分力度,对顶风作案者要做到罪加一等。 |
相关阅读:
- [ 05-31]548字“禁酒令”力度不小 新疆公务接待滴酒不能沾
- [ 05-31]多地推出升级版“禁酒令” 约束公务员更严
- [ 05-31]干部状态新观察:多地推出升级版“禁酒令”
- [ 11-30]国务院下发禁酒令: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
- [ 11-30]多地“禁酒令”升级: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 网络直播新规明起实施:主播不能“任性” 弹幕要文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