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七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 专家:需借助社会力量

2017-05-30 15:49:35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记者 冯烁 刘飞)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这些年大家对美的追求越来越迫切,对追求美的方式越来越包容,整容不再是一个被忌讳的话题。但由于我国整形美容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法律制度保障欠缺,近些年来,整形美容不成反遭破相、造成伤害的事例时有发生。

为了更加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力图从全链条对非法行为说不。目前,我国整容行业存在哪些乱象?全链条打击的目的能最终实现吗?

“那个院长医生给我取出来说里面已经全部化脓了,细菌感染。他前期工作很多没有做好,不知道是不是产品的问题,这些事情很难说。”说这些话的是一位整容失败的刘小姐,翻看过去的照片刘小姐眉目清秀,但现如今她的半边脸红肿且被厚厚的纱布盖住。随着医疗美容近些年的火爆,由此衍生出的乱象也经常见诸报端。

医疗美容通常属于卫生行政管,但不少整形美容都是发生在非医疗机构里,如一些理发店、美容院、工作室等,甚至有不法分子还会回收废旧的药品盒子。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局执法大队副中队长李科介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盒子有回收的,这个盒子在市面销售价格70块钱一个,我们非常怀疑是用来做假的产品,在市面上进行销售。”

更有一些所谓的医师随便参加一些课程就开始独立行医。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秘书长、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副院长赵振民此前针对曝光过的不合规的微整形培训表示,不是参加过所谓的微整形培训、学习,就能独立从事微整形项目。“拿上这个证后能不能做微整形,比如注射玻尿酸、注射肉毒素,独立开展工作,得有主治医师资格,或主诊医生才能给别人做微整形,独立做一些微创手术等微整形项目。”

数据表明,目前中国约有1万多家医疗美容机构,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来自国家工商联统计数字更是指出,我国整形美容业以每年20%的发展速度递增。尽管整形美容业前景一片辉煌,但是现实却不容乐观。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显示,此前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国平均每年因为整形美容导致毁容毁形的投诉多达近2万起,有业内人士称10年间已经有20万张脸被“三非整形”(即非法医疗机构、非从事医疗美容的专业医师、非法的药品)毁掉。

为了更加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本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并发布详细《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发布的《方案》显示,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到医疗美容培训,再到广告推广,整个医疗美容行业链条,都涵盖在此次专项行动之中。同时这次专项行动还实现了各部门联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个部门联合开展,七部门将各司其职、分工一一细化,从全链条堵漏。

在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副教授王岳看来,短期内方案的出台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但长远看来还需要借助社会力量。“这种政府联合发文可能只对阶段性的一些美容广告,或一些很明显的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行为有短期震慑作用,甚至有些机构会避避风头,从长期来看这种联合发文的方式效果不大。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医疗美容违法行为纠错机制,特别是要借助社会力量,而不是政府的力量,应该把法律的牙齿装在消费者的嘴里,去咬违法者。”

对于我国目前医疗美容界的法律法规,王岳认为要想让美容医疗商家诚信经营,需要真正建立对特殊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法律制度对医疗美容损害赔偿太低,特别是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很多学者也呼吁民事赔偿应有观念上的突破,真正建立对特殊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特别是借助公益诉讼机制鼓励消费者抱团取暖,鼓励消费者通过公益诉讼机构降低成本,这样才能长远角度去震慑提供医疗服务美容的商家,让他们做到诚信经营而不欺骗消费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