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当选中共天津市委书记
2017-05-26 21:14:0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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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5月26日电 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26日选举李鸿忠为市委书记,王东峰、怀进鹏为市委副书记,当选为市委常委的还有段春华、张玉卓、盛茂林、程丽华(女)、邓修明、赵飞、陈浙闽、冀国强、李毅。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邓修明为市纪委书记,景悦、么俊东、王宝强、边学文为市纪委副书记。 李鸿忠 李鸿忠,男,1956年8月生,汉族,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 1975年8月至1978年2月,辽宁省沈阳市郊区知青、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 1982年2月至1985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公文处理组副组长; 1985年4月至1985年6月,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年6月至1987年9月,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 1987年9月至1988年11月,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 1988年11月至1995年12月,挂职任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91年10月明确为副局级); 1995年12月至1996年4月,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1996年4月至2000年3月,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9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学习); 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2年5月至2003年1月,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年1月至2003年6月,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6月至2004年2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年2月至2005年2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2月至2005年6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至2007年11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深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湖北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湖北省委书记; 2011年2月至2013年1月,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9月,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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