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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交通执法被指收“黑钱” 当地已成立调查组

2017-05-26 07:06:38 张香梅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则名为菏泽市牡丹区交通执法收“黑钱”的视频在网络端热传,视频中有男子递给疑似交通执法人员百元现金让其帮忙“照顾”。昨日下午,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此事已经有了初步的调查结果,近日就会向社会公布调查及处理结果。

菏泽交通执法

被指收“黑钱”

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一位穿有工作服的人员坐在车内驾驶位上,一男子递给他三百元钱让其“帮帮忙,照顾一下”,随后又补交一百块。“交通执法人员”收下钱后下车。

视频里的内容得到了来自河北赵先生的确认,赵先生从2016年开始走327国道跑长途运输,其中山东菏泽段是他的必经之路。赵先生开货车主要拉煤,2016年初他开车经过327国道菏泽段被当地的“交通执法人员”拦下。“当时我因为担心货物超重或者别的问题影响行程,就尝试塞给在场执勤的交通执法一百块钱。”赵先生说,当时“执法人员”就收下给他放行了,“但并未开具任何收据和证明”。

去年至今,赵先生说他几乎每周都会拉货经过327国道山东菏泽段,这段公路长约20多公里。2016年一整年,赵先生称他被拦过20多次,最终的处理结果都是他塞给当时值班的“交通执法人员”100到300元钱完事,同样没有收据和证明。

“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我怕耽误行程,有时候货车也确实存在超载或别的问题,真要处理起来也是要接受处罚的。”赵先生说不止他一个人愿意选择这种方式交钱了事,“熟知内情的司机被执法车辆拦下后甚至会自觉交钱。从2016年到现在,我单这样交钱就花了大约有一万块。”

当地已成立工作组

近期公布处理结果

这些在网上热传的视频同样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5月22日,有网友发帖反映牡丹区交通局执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针对此事,牡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调查及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昨日下午,牡丹区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此事已经有了初步的调查结果,近日就会向社会公布,“到时候当然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交通执法当场收缴

罚款必须出具票据

北青报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交通部行政执法单位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规定》第八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统一制发的当场处罚罚款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同时,《规定》第七条规定,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罚款时,原则上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下达处罚决定与收缴罚款的人员应当予以分离,并分别将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按规定时间交至执法单位财务部门。

而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执法人员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二)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当事人提出要求当场缴纳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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