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在朋友圈出售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被森林公安查处

2017-05-25 15:2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男子在朋友圈出售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被森林公安查处

图为民警找到的两只凹甲陆龟 陈静 摄

中新网昆明5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勐腊森林派出所日前查获一起微信贩卖野生动物案,收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两只。

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通报,2017年5月10日下午16时,家住云南省勐腊县勐伴镇的岩某外出回到家中,发现家中院内一个塑料桶里有两只山乌龟,岩某随即为稀奇的山乌龟拍照,欲在朋友圈售卖。为获得关注,岩某还特意拍了一个小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声称要宰杀两只山乌龟。

当日下午17时05分,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派出所民警也发现了该视频。民警仔细辨认了视频中的山乌龟,初步判断两只山乌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

发现这一情况后,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高度重视,通过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视频者的真实身份为岩某,家住勐腊县勐伴镇,为了赶在乌龟被宰杀前找到岩某,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解救”凹甲陆龟。

半小时后,民警找到了岩某,并在其家中院内一塑料桶内找到了视频中的两只山乌龟。经民警调查得知,两只“山乌龟”是其父亲岩某某于5月10日早上花200元人民币从易武乡购买而来,目的是为了饲养。因两只山乌龟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某的父亲涉嫌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森林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岩某的父亲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扣押了两只山乌龟。

5月24日,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岩某购买的两只山乌龟的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某的父亲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森林公安民警称,两只凹甲陆龟经几天的观察、检查后未发现伤残,健康状况良好,待找到合适放生地点后会将其放归自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