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罗维舟)近日,洪山警方行政拘留2名“黑飞者”胡某、何某,这是武汉警方开展“低慢小”航空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侦办的首例治安案件。 5月18日下午4时,一架带有摄像装置的无人机突然闯入洪山区某重点单位上空盘旋并拍摄。该单位保卫部门立即报警,洪山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找到正在操作无人机的两名男子,令其立即将无人机降落并接受调查。 经查,两人是某小型文化影视公司负责航拍的“飞手”,当日下午在该重点单位上空以无人机航拍的方式收集该地区城市景观素材,拍摄并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与许可。民警仔细检查了无人机存储卡内的数据,发现了大量航拍画面,其清晰的画质将该重点单位的内部结构及细节拍摄得一清二楚。 当日,洪山警方依法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胡某、何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没收存储卡,暂扣无人机。 “低慢小”航空器,特别是目前大量涌入市场的民用无人机,其制造成本低、操控简便、种类繁多、自动化程度高,防范处置难度极大,一旦被非法或不当使用,将有可能对国家安全、外交大局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洪山警方提示:目前,武汉市公安局已经发布《关于加强武汉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法驾驶、操控、施放“低慢小”航空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相关阅读:
- [ 05-17]无人机“发烧友”入编预备役 拒绝有黑飞记录者
- [ 05-17]民用无人机6月1日起实行实名登记注册,民航放“大招”管“黑飞”用意何在?
- [ 05-17]放大招管无人机黑飞意何在? 操控者:不出事没人管
- [ 05-16]高压态势下仍出现无人机“黑飞” 谁在顶风作案?
- [ 05-12]无人机专项立法应解决哪些问题 “黑飞”危害公共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