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怎么办?最高法拟今年出规范文件

2017-05-18 12:13:28 汤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分享到:

中新网北京5月18日电(汤琪)为防止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18日上午表示,最高法正在对惩治滥诉行为进行调研,拟于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

18日上午,最高法在北京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周年情况。汤琪 摄

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如今,这项改革实施已满两年,5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来的情况。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针对舆论关注的虚假诉讼现象,甘雯在发布会上坦言,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这种现象确实是伴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才产生的一种新问题。

甘雯举例说,“有些当事人就一个案件反复提起几十起的诉讼,第一次诉讼可以给他登记立案,第二次诉讼也可以给他登记立案,可以给他下一个裁定,重复起诉,驳回。第三次提起的诉讼是不是还要给他登记立案呢?第四次提起诉讼,我们是不是还要给他登记立案呢?如果再给他登记立案,那是极大的耗费司法资源。”

他表示,司法资源是一个稀缺资源,如果大量的司法资源去应对大量的滥诉和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有限的资源就无法用在刀刃上,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实施。

为此,甘雯在发布会上透露,为防止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最高法正对惩治滥诉行为进行调研,拟于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

“下一步我们还要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司法解释。恶意诉讼、无理缠诉包括虚假诉讼这种行为是对立案登记制的破坏,所以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惩治是非常非常必要的。”甘雯说。(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