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千余名公务员陷入团购烂尾楼的维权困境:2007年,经烟台市政府同意,该市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盐务局工作人员团购了凤凰山庄建房项目,但该项目一直未交房。直到2014年,五部门领导通知参与团购的人,开发商资不抵债,房子盖不起来了,钱也要不回来了。至今,钱房两空的问题仍未解决。而在烟台原副市长王国群受贿案中,开发商的名字出现在行贿名单中(5月6日《中国房地产报》)。 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发生不少开发商跑路、楼盘烂尾的现象,比起维权,本次事件中的公务员团购房产,成为关注焦点。公务员花自己的钱买商品房,本来无可非议。但团购商品房、集资建房时,他们往往享受了一般购房者得不到的优惠,这样的“身份团购”就值得深究一下。 我国1998年就废除了福利分房制度,2006年,当时的建设部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明确“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但直到今天,福利房的“政策口子”仍未完全堵死。公务员的住房福利特点是价格显著低于商品房。 为何某些政府部门愿意打擦边球甚至违规为公务员搞福利房?究其原因,一方面的确脱不开公务员收入问题。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相对固定,涨薪幅度也有限,公务员群体也和一般购房者一样,难以负担日益高涨的房价,新进公务员的住房问题更为突出。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但实际生活中,基层公务员领取的住房补贴拿到市场上,也很难买到、租到合适的房子。 另一方面,备受公众诟病的却是合理需求外的“特权”。有些地方将经适房、公租房当作公务员的特权补贴,优先低价获取,甚至有公务员将指标倒卖赚钱;有的地方政府与企业达成默契,以团购形式降低购房成本,团购价格明显偏离市场规律,甚至不乏权钱交易的影子。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为公务员住房保障蒙上了阴影。 时下,国家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新一轮的宏观调控,许多地方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普通群众购房,各项政策一目了然:谁有资格买、如何购买、购买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已形成一套成熟程序。在这种大背景下,公务员通过一些渠道低价购买“隐性福利房”的情况,俨然与市场形成两条线运转,是对调控政策的冲击,令公众不断质疑其公平性。 公务员福利收入本应公开化、透明化,不该成为公众看不清的“迷”。这其中,住房福利作为其中最大的一块隐形收入,应尽快祛除迷雾。如何确定公务员住房需求的合理性,如何将公务员住房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公务员获取住房的行为像普通人购买商品房一样程序透明,公平公正,值得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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