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欧洲药品管理局发布生物类似药指导原则

2017-05-07 15:31:07 殷夏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布鲁塞尔5月6日电(记者 殷夏)欧洲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有关生物类似药的指导原则,以便让医护专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如何使用此类药品。

生物类似药是指,在质量、安全性以及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欧洲药品管理局的专家圭多·拉西教授说:“现在,生物类似药已经是欧盟地区所提供的生物疗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为了让医护专业人员更好地了解此类药物的研发、审批和监管信息,欧洲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携手欧盟各国科研人员制定了这一指导原则。

同化学仿制药相比,生物类似药的技术和投资门槛较高,所需的研发时间也较长。但由于此类药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生物治疗产品的需求,因此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生物类似药的研发和管理,并出台了针对生物类似药的指导原则。

据欧洲药品管理局称,自欧盟在2006年批准第一种生物类似药以来,临床数据表明,在欧洲审批通过的此类药物与其他生物药品具备同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为止,该机构下属的人用药品委员会已经批准了28种此类药物。

据业界分析人士称,虽然生物类似药目前所占市场份额不大,但在不久的未来,此类药品将迎来发展黄金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