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商场回应丧尸妆“毁容”事件:或为网购化妆品所致

2017-05-04 07:3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南昌5月3日电 南昌天虹举办的“丧尸跑”活动致多人化妆后脸部出现红肿甚至溃烂一事,引发媒体持续关注。5月3日晚间,南昌天虹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中新网记者提问时表示,部分学生“丧尸妆”引发皮肤出现问题,或为网购化妆品所造成。

据媒体报道称,4月23日,南昌天虹举办“丧尸跑”活动,很多大学生化妆参与该活动。当晚,在主办方的微信群里,有学生表示出现脸部红肿、烧烫等不适症状。第二天,微信群里呼声更激烈,有学生开始晒图,脸部出现疤块、红肿,甚至是糜烂流液。

5月2日,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发表公告,称当天约200人进行了化妆,其中7人反馈出现化妆过敏情况。5月3日上午,南昌天虹认证微博公开致歉,称将积极处理,对每位患者负责。

对于媒体持续关注的活动中是否给参与者使用了劣质化妆品等问题,5月3日晚间,南昌天虹营销部门负责人熊女士等人在与记者沟通过程中进行了解答。

“化妆品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打底、隔离、防护,这类化妆品由天虹商场提供,另一类是影视特效妆,是淘宝上购买的。”南昌天虹营销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类网购化妆品的成份,她也不知情,“事后询问医生,医生判断可能是由于这种特效妆引起的问题。”

“目前有几个人痊愈,有人在继续治疗,逐渐康复。”据南昌天虹营销部门负责人熊女士称,对于在此活动中因化妆造成伤害的部分学生,南昌天虹以报销医药费等方式,与当事人“达成和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