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小半间,头顶能望天,四世同堂住,睡觉肩靠肩。”这一黑龙江省棚户区生活的真实写照,正渐行渐远成为历史。最近5年,这个省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改造保障房及泥草房235万套,全省3800多万人中近1000万人受益。一幢幢楼房在广袤的黑土地崛起,居民生活明显改善,精神面貌也悄然发生新变化。 “不只是换房”——生活更加有奔头 小兴安岭林区地域辽阔,在历史上“先生产、后生活”背景下形成大片棚户区。近年来,地处这里的伊春、黑河等地启动大规模棚改,从最初少数项目,到基本消灭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面积是过去十几年总和。 发生在小兴安岭的巨变只是黑龙江新一轮保障房建设的缩影。最近5年,黑龙江投入2748亿元,开建保障房139.6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95.4万套,建设改造总量居全国前列。2017年全省计划投入300亿元,保障房建设力度继续加强。 “水、电、气啥都不缺,冬天还有集中供热。” 棚改后搬到哈尔滨市民生尚都小区的马俊峰说,根据相关政策,“上楼”基本没花钱。而他以前居住的新一地区,久涝失修,是全市最大的内涝棚户区。 哈尔滨市道外区街道干部江丽娜说,棚改不只是换了新房,不少人的精神状态随之改变,“腰板挺起来了,精神头也足,生活更加有奔头。” 马俊峰说,平时下棋、打球,小区还有宣传队和合唱团,想闲都闲不下来。“玩麻将、喝大酒的少了,替人着想、互帮互助的多了。” “让利于百姓”——政策创新利民惠民 从35平方米平房搬进近50平方米新楼房,全算下来鹤岗市回迁户李宏义没花多少钱。棚改执行“拆一还一”,多出的十几平方米如果买不起,还可按月交租金,每平方米只收几毛钱。 随着黑龙江保障房政策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成为主要模式,具备条件的城市发挥市场作用筹集资金,条件差的地方由政府统筹包干。针对困难群体多的实际,一些地方主动探索创新,保障房规模效应、惠民特点日益显现。 有证房拆一还一,无证房拆二还一;上靠标准户型,超出面积只收成本;不找结构差价……不少地方对国家政策合理放宽,让利于民。牡丹江市一位棚改干部举例,为保证居住质量,即使拆30平方米,也还最小标准户型50平方米,超出部分仅收成本价。 成本价也无力承担怎么办?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鹤岗等地进行“共有产权”尝试。鹤岗市棚改办主任吴沈义说,“拆一还一”部分属个人私产,超出面积无力购买可按共有产权不交款先租住,将来有钱再成本价回购。 不少地市还探索“先建后拆”,即提前建好安置房,被拆迁百姓直接入住。哈尔滨根据生活便利、群众倾向就近安置需要,在主城区建设民生尚都、陶瓷小区、阳光家园等众多安置项目,使数十万回迁群众免遭“二茬罪”。 “啃下硬骨头”——打响煤城攻坚战 2015年冬,鸡西市民崔宝海和老伴儿添了几万块钱,住上70多平方米新居,面积是过去两倍多。走进室内,老两口正张罗着做饭,在客厅的窗台上,几株绿植,清新绽放。 黑龙江是我国东北采煤沉陷灾害最严重省份,14万余户职工面临地质灾害严重、基础设施匮乏等困难。鸡西市发改委振兴办副主任王轶等干部说,近年来沉陷区房屋进一步老化,搬迁呼声越来越高,但煤城财政下滑严重,沉陷区棚改成为“硬骨头”。 在中央支持下,2015年黑龙江启动旨在彻底治理采煤沉陷区棚户区的“歼灭战”,提出3年帮助14万余户沉陷区家庭搬入新房。 向市场购买存量房和货币补偿是煤城棚改一大亮点。2016年沉陷区棚改开工7.5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占4万套。煤城干部表示,棚改货币化安置既可消化市场过剩房产,还能缩短回迁时间,让群众早迁新居。 在经济下行压力仍未彻底缓解的情况下,黑龙江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持续发力。2016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742.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4.9%。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1年分别增长了43.2%和32.5%。 在七台河市棚改小区如意家园,数百栋建筑林立,像崛起一座新城。住这里的80多岁老人张国忠说:“过去在沉陷区,出租车都不愿去。现在出门就有公交,打车也容易,非常方便。”(据新华社哈尔滨4月27日电) |
相关阅读:
- [ 04-26]上海楼市回归理性 共有产权保障房签约户将超12万
- [ 04-20]厦门翔安保障房地铁社区已进场施工 住房户数确定
- [ 04-13]福建今年计划新开建保障房7.25万套,240个项目清单都在这里了!
- [ 04-13]闽清楼市限售令出炉 产权证满2年才可交易|专题 福建今年计划新开建保障房7.25万套,240个项目清单都在这里了!
- [ 04-11]福州今年拟建保障房13755套 上半年要全部开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