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追逃办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公告 22人“上榜”
2017-04-27 20:1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分享到:
|
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张子扬)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7日晚间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 公告称,截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百名红通人员”40人,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得益于国际社会的有力配合和协作。 公告表示,同时应该看到,追逃追赃任务依然繁重。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的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这些外逃人员有的在“红色通缉令”公布后变换身份、躲避追捕;有的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有的投案犹豫、决心难下;有的执迷不悟、负隅顽抗。 公告指出,这些腐败分子大肆攫取巨额公共钱财,逃至境外逃避法律制裁,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提供在逃人员线索,积极举报新逃人员,使外逃人员无处遁形。 公告称,这些腐败分子外逃后,多混迹于当地华侨华人社区,严重损害华侨华人勤劳正直、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破坏当地治安稳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成为社区污点。希望广大华侨华人和国际友人认清这些腐败分子的真实面目,不允许他们玷污华社和所在社区,让他们无处藏身,还当地一片净土。 公告指出,这些腐败分子利用各国法律差异千方百计寻找栖身之地,破坏逃往国法治,危害逃往国安全稳定,挑战国际反腐败合作。呼吁有关国家政府恪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共识,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秉持“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积极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不以任何形式给腐败分子提供“避难所”,不给腐败资金转移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中国的反腐败行动。中国尊重各国法律,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协作配合。我们也敦促个别国家不要为获得经济利益,不顾当事人涉嫌腐败犯罪的性质,通过投资移民计划滥发护照签证,已经发放的应尽快吊销。 公告称,我们再次正告在逃涉嫌犯罪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有决心有能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决不允许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公告表示,在此,我们把根据举报梳理出来的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向社会通报。我们将继续受理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我们还将根据追逃追赃工作需要,通报更多外逃人员线索。 公告称,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内“打虎”“拍蝇”,对外“天网”“猎狐”,反腐败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链条,营造了“天罗地网、无路可逃”的环境和氛围,追逃追赃成为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中央追逃办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尽一切努力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并绳之以法。 公告公布的举报网址为:http://www.12388.gov.cn/ztzz/ 此外,公告还列出了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部分外逃人员名单: 肖建明、蒋雷、刘勖、刘湘建、陈兴铭、刘常凯、肖斌、李文革、王黎明、宣秀英、吉东升、程慕阳、贺业军、黄红(又名黄利)、虞泰年、邱耿敏、周建华、刘慎湘、王清伟、徐雪伟、贺俭、任标。(完) |
相关阅读:
- [ 10-27]中美正商谈引渡5名外逃官员 含红通头号逃犯杨秀珠
- [ 07-05]中纪委连续放出追逃狠话 贪官外逃有啥新特点?
- [ 01-27]述评:置身做空喧嚣 中国缘何淡定
- [ 01-23]最高法:完善外逃贪官审理程序
- [ 01-13]揭秘贪官外逃七步法:转移资产猛捞一笔后不辞而别
- [ 12-06]外逃贪官黄玉荣回国自首:我回到了祖国 回家了
- [ 10-23]国家外汇管理局:出现资本流出 但不属恐慌性外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