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规模再扩大 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保险公司、大学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在风险可控、安全流动的前提条件下,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 鼓励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新产品和新模式,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化、个性化金融和投融资服务。 建立和完善股权债权等联动机制。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长期性、市场化合作机制,鼓励商业保险资金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推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其股东依法依规发行专项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增强创业投资能力。 |
相关阅读:
- [ 04-2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匈牙利文版首发式在布达佩斯举行
- [ 04-24]“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学习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的大历史观
- [ 04-21]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时代意义
- [ 04-21]【治国理政新实践?浙江篇】浙江自贸区多项创新举措落地 有企业一年能节省成本4000万
- [ 04-21]【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耕耘40年,只为扶直农民的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