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烟草行业重拳治理天价烟超过1000元/200支将受处罚

2017-04-15 15:50:33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14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烟草行业将进一步治理“天价烟”,对违规者将予以处罚。

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徐?说,要从防止“四风”反弹、净化社会风气的高度,认识天价烟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防止“天价烟”成为助长奢靡之风、影响干扰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的“害群之马”。据悉,针对有媒体报道部分零售商店单条烟(200支)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的情况,国家烟草专卖局已印发通知,重申“对发现卷烟工业企业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的,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生产并勒令其退出市场;对发现烟草商业企业所属自营店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一律取消该商业企业对该卷烟牌号规格的经营权;对发现社会零售商户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供货”。

徐说,在烟草行业上下的努力下,“天价烟”反弹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需要看到,“天价烟”治理不是一日一月甚至一季一年之功,而是要时时处处关注这个问题,稍有不注意就有反弹的可能,全行业将“持之以恒”抓好“天价烟”治理工作。

(冉永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