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国使用“炸弹之母”轰炸阿富汗 威力仅次于原子弹 据美国五角大楼证实,当地时间13日晚上7点,美军向阿富汗投放了被称为“炸弹之母的”大型空爆炸弹。 此次袭击发生在阿富汗东部楠格哈尔省亚钦(Achin)地区,美国空军特种作战部队一架MC-130战斗机掷下了一枚超过2万磅,相当于10吨的精确制导“大型空爆”炸弹。美军称他们的袭击目标是极端组织藏匿的隧道和基地。目前驻阿美军正在估测此次袭击造成的伤亡情况。 威力仅次于原子弹的“炸弹之母”是美军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开始之后研发出的新型武器,在此前从未被使用过。 阿富汗楠格哈尔省山区是极端组织相对活跃的地区,极端组织在该省控制了一定的区域。目前阿富汗军方正在美军的配合下对该地区的极端组织进行打击。(央视记者 王冠 王文良) |
相关阅读:
- [ 04-12]参加极端组织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将自动丧失国籍
- [ 04-07]索马里宣布全国进入战争状态 向极端组织宣战
- [ 03-27]极端组织警告:幼发拉底河涨水 大坝或随时垮塌
- [ 03-26]孟加拉国极端组织遭清缴时制造爆炸 致4死40伤
- [ 03-24]英国外交大臣:打击极端组织不能仅靠战场上的军事行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