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 通航“黑飞”现象在华东地区屡见不鲜。新民晚报记者从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获悉,他们刚对2016年发生在山东的一起直升机“黑飞”坠落事故单位和飞行员开出“罚单”。 2016年5月7日,由哈尔滨昊天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租用的R44/B-7523直升机在济南商河县执行农林非法作业发生事故并坠落,该飞行活动未向山东空管分局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未向山东监管局进行活动备案。涉事飞行员李某为山东齐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持有商用执照的飞行员,其进行农林喷洒飞行活动之前未向山东空管分局提出飞行申请计划,未向山东监管局进行活动备案的情况下实施了非法飞行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74条的规定,3月20日华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207条的规定,对哈尔滨昊天通航罚款25000元人民币;对涉事飞行员李某做出吊扣执照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74条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而第207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未经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许可进行飞行活动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飞行,对该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民用航空器的机长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 其实,根据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航飞机起飞申请时间已经大大缩减,过去一架通航飞机起飞,从申请到起飞一般要一周左右。而《意见》出台后,通航起飞申请一般在起飞前一天提出,最短是在起飞前一小时申请。并明确表示,原则上通用航空用户仅向一个空管单位申请或报备飞行计划,长期飞行计划只作一次性申请;仅涉及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报备后即可实施。(新民晚报记者 金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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