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芳曼 核心阅读 近两年来,我国无人机呈爆发式增长——从旅游景区、影视基地到重大新闻现场,频频可见无人机“忙碌的身影”。然而,从无人机行业管理到使用者的飞行资质、行为准则等,仍存在监管漏洞;频频出现的“黑飞”“闯入禁飞区域”等现象,更为无人机的发展蒙上阴影。无人机的管理漏洞主要在哪些方面?如何才能更为有效地进行规范与管理? 飞行大多未申报 ■采购使用随意,频繁闯入禁飞区域,鲜有被追责 “不让飞的地方不拍就是了。一般知道是禁区肯定不会去,也不会去用作非法用途。”作为媒体从业人员,家住昆明的李兴(化名)使用无人机时一直小心翼翼。但严格意义上说,由于从未申报飞行计划,李兴的所有飞行仍然属于“黑飞”。 李兴告诉记者,两年前,无人机开始成为不少媒体的标配,他在国内某电商网站上选购时,“就是谈谈价格,卖方没有问干嘛用,也没说过哪些地方不能飞。” 在记者调查的十几位微型无人机使用者中,从未有任何一位申报过飞行计划,“黑飞”恰是目前微型无人机的使用常态。同时,李兴考虑到自己工作的特点,还有别的担忧:“如果报了很难批下来,或审批时间过长,还不如直接飞,反正到现在也没听说谁因为飞无人机被追究过责任。” 另一方面,今年2月份以来,仅无人机闯入昆明机场净空保护区的事件就有5起。据媒体报道,杭州、汕头等多地机场同样出现过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区的情况。 昆明长水机场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昆明机场航班起降密度大,一旦遇到无人机,飞机基本没有避让空间;另外航空器以高速进近降落,此时飞行高度较低,如果发生无人机危险靠近航班飞机,或者发生无人机与飞机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实际上,除了机场净空区,部分政府机关、军事重地、边境地区等区域同样限制无人机使用。有受访者告诉记者,近年来不乏因为无人机在“敏感区域”进行航拍而被投诉、甚至被调查的案例。同时,在人口密集区,无人机飞行中撞到建筑物或者伤到行人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但对无人机销售者来说,管理规定似乎并不是他们特别关心的问题。记者咨询一位某品牌无人机的销售人员时,得到的信息主要是产品的性能和价格。是否有“禁飞区”?该销售人员表示:“你别在监狱和机场飞就行。”是否需要实名制购买?销售人员干脆做起了促销:“据说之后就要实行实名制了,要买还是早点出手……” 规范管理漏洞多 ■追查取证困难,具体罚则缺失,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事实上,与消费级无人机“黑飞”频发相比,工业级无人机的使用要规范得多。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主任柯樽杰告诉记者,“操作员飞行员证、无人机适航性都没问题,每次飞行都会提前向空军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不过,由于现在消费级无人机“黑飞”现象普遍,柯樽杰担心长此以往,将影响合法无人机飞行计划的审批。 关于对无人机的管理规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执行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表示:“人员要有航空器驾驶执照;航空器要有适航证书,但国家尚无专门法律规定无人机适航,因此这一条暂时可以豁免。”但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尽管“室内运行的无人机、视距内飞行的微型以下的无人机以及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不需要执照飞行,但所有飞行都需要向飞行管制部门申报计划。 同时,根据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凡是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域和空中危险区域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昆明长水机场相关负责同志也坦言,“无人机活动隐蔽性大、进退快速、追查取证困难”。云南飞虎驼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俊坤提到,具体罚则的缺失也增加了无人机管理的难度。“比如在某个禁飞区飞无人机,执法人员可以劝阻,有的执法部门还会没收无人机,但真要细究起来,‘没收’行为并没有法律依据。” “对无人机的管理确实存在一定漏洞,但更重要的是宣传力度不够。”据柯玉宝介绍,目前对大众最常见的消费级无人机的管理主要是管人、管机、管飞行规则,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机型都有严格细致的规定,但飞手对这些规定的知晓度并不高。 “产业发展太快,管理还没有跟上。”柯玉宝认为,目前的乱象,与近两年无人机的爆发式增长不无关系。“大家刚开始接触汽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也不少,可现在遵守交规已经成为共识。” 航空文化需普及 ■降低守法成本,向大众普及航空文化,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昆明机场接连发生无人机威胁民航客机安全事件之后,当地已出台新规,加强净空保护。目前,已有生产商根据昆明机场的净空保护要求,发布了最新升级的多边形禁飞区、限飞区策略。经过协调,昆明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明确指出,未经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禁止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另外,机场也与当地政府及辖区派出所组成联合巡查组,开展了重点区域联合巡查工作。 根据公安部今年1月新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未来对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朱俊坤认为,应降低使用无人机的守法成本,“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手段,也要优化、简化审批流程。” 柯玉宝介绍说,目前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无人机管理办公室已经推出U—Cloud(优云)系统,无人机使用者可以在该网络平台免费查询哪些地区是禁区或限制区,在部分地区还可以通过优云免费申报飞行计划,“不过目前只接受运营人的申报,监管部门还没有足够人力审批个人申报。” 与此同时,目前国家已经在研究出台无人机识别码和“电子围栏”的国家标准,未来有望出台统一的电子围栏国家标准,各个无人机厂商需要按照国家发布的标准设置。“无人机在出厂的时候就应该把机场的数据录入,从而保证,凡是飞行禁区无人机是进不去的。”柯玉宝说,“目前的电子围栏多为无人机生产商自己设置的,但是其全面性、权威性不够。” 相关专家同时强调,无人机“黑飞”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深层原因是国内的航空文化没有普及。其实,只要如实申报计划基本上都能航飞,不能的情况也会加以说明。如果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甚至是大众都知道怎样操作无人机才是合理、合法的,那么民用无人机产业将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手记 让飞手“方便地被管理” 两三年前,无人机还是一个特别“高大上”的小众工具;如今,无人机产业,特别是消费级的微型无人机,其发展之快、用途之广、未来之潜力,已超乎想象。但不得不承认,飞速发展的无人机,由于多次“闯祸”,管理亟须加强亦已成共识。 如何管理?关键还是做好安全和效率的平衡术。一方面,对于机场、监狱等敏感地区和人口密集区,安全应该是最优先的考量,违法成本该提高就要提高,从而倒逼飞手自律;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区域,则应该更多考虑效率,合理管制。 实际上,也只有让飞手能够方便地“实现被管理”,才能让无人机管理成为常态。比如,通过技术参数的设定划定自主飞行的空域、在线申报飞行计划等措施,既便利了空管部门审批,也减少了飞手“跑断腿”的难题……完善无人机管理,不妨从这些领域破题。 |
相关阅读:
- [ 04-04]无人机助力春管作业
- [ 04-01]中国无人机超120万架 多数处于“黑飞”状态
- [ 04-01]瑞士启用无人机投递实验样品包裹
- [ 03-31]无人机为昆明920岁老宋柏测“身高”
- [ 03-27]变形金刚版无人机?西方军工巨头研发科幻武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