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外交部:中方反对“萨德”的理由充分正当

2017-03-17 18:31:17 孙辰茜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孙辰茜)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萨德”系统监测预警范围覆盖中国大片领土,中方反对“萨德”的理由是充分、正当的。

有记者问:韩国有人认为,韩方已向中方解释“萨德”仅为防御朝鲜核导威胁,但中方对此并未接受。很多韩国民众并不理解中方为何反对“萨德”。你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关于“萨德”问题,中方已多次明确表明反对立场,并指出了其严重危害和后果。中方理解韩方有维护自身安全的关切,但问题是,“萨德”损害地区战略平衡,无益于维护朝鲜半岛和平稳定,可能使韩国陷入更不安全的境地。

“更重要的是,‘萨德’系统所配备的X波段雷达探测距离可达2千公里以上,监测预警范围远远超出半岛,深入亚洲大陆腹地,覆盖中国大片领土,已经远远超出了韩国应对外来核导威胁的范畴。”华春莹说,“我们不反对韩国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安全,但这种措施不能建立在损害韩国的友好邻国中国安全利益的基础上。”

她说,中方反对“萨德”的理由是充分、正当的。“我们再次敦促有关方正视问题本质和中方合理关切,立即停止相关部署进程。”

针对日前部分韩媒报道称美军已将“萨德”反导系统配套的X波段雷达运抵韩国,华春莹在记者会上表示,韩国外交部已向中方作出澄清,有关报道并不属实。她重申,中方反对“萨德”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