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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报3月10起水上事故险情

2017-03-15 12:55:53 赵文君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赵文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5日通报3月发生的10起水上事故险情,包括4起船舶碰撞事故、2起人员落水事故、1起船舶翻沉事故、3起搁浅事故险情。

通报的十起险情事故分别为:3月4日于长江口发生的巴拿马籍散货船“ULTRA PANTHER”轮与中国香港籍油化轮“UNIQUE INFINITY”轮碰撞事故;3月6日于长江干线陆溪口水道发生的“宇洋7788”与“康发618”轮碰撞事故;3月9日于连云港2号锚地发生的“中燃39”轮与朝鲜籍锚泊杂货船KUN SAN(昆山)轮碰撞事故;3月12日南通水道29号红浮附近“长迅17”与“锦航海6”碰撞事故;3月10日“永世丰66”轮在广东番禺莲花山72号浮附近水域1人落水失踪;3月11日福州长乐文武砂水库一艘观光船1人落水失踪;3月10日“鄂枝江货0180”轮在长江宜昌段枝城洋溪水域翻沉,事故造成4人落水,2人自救上岸,2人失踪,事故后未造成船舶碍航;3月8日在长江下游回风矶水域武昌套2号红灯船附近水域发生的“钓台6188”搁浅事故、当天同一水域发生的“皖顺航9898”搁浅事故;3月13日鲅鱼圈港区小口门防波堤附近发生的“泽宏”轮搁浅事故。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说,这十起水上事故险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客运、危险品运输、港口危化品作业、工程施工等领域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深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预防类似事故、险情再次发生;针对事故隐患较为突出的水域组织开展攻坚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值班和应急处置,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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