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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应加以区分

2017-03-12 22:26:54 孙奕、胡浩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蔡秀明 王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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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孙奕、胡浩)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常常被相提并论,混为一谈。教育部部长陈宝生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有必要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进行区分。

陈宝生认为,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同学之间的一种失范行为,但不是犯罪。校园暴力是犯罪,是违法行为。二者有时会有一些交集,校园欺凌可能有时带有轻微违法性质。

“对于这种校园欺凌,教育部和高法、高检、公安部等单位进行了综合治理。这两年综合整治以后情况大有好转,但还没有根本消除。”陈宝生表示,解决校园欺凌要建立包括校园内的安全防范机制和校园外的综合治理机制,用社会、家长和学校的力量进行综合防范。

“还要加强教育,加强排查、督导。当然还需要有专门的力量,大部分中小学已经在校门口设立了保安人员,有的还设立了法制副校长,这个机制很好,我们正在推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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