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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也有继承权 你想知道的民法总则草案亮点都在这

2017-03-09 16:24:06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民法总则要来了 小明为你说亮点

【民法总则草案解读】①

编者按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迈出编纂民法典重要一步。

作为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民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总则草案包罗万象,涉及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我们特别梳理了草案中10件与你我生活最息息相关的新规定,请听小明一一道来。

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

1 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故事

赵小某的父亲赵某在其出生前两个月因车祸去世,赵某生前以遗嘱的形式指定还未出生的赵小某继承其所有财产。法院认为赵某死亡时,赵小某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不能由赵小某直接继承。

画外音

胎儿有没有民事权利?这个问题要是放在以前,答案是没有。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损害胎儿利益的案件不断出现,怎么办?对此,民法总则草案有了新规定。

民法总则草案这样规定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亮点

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草案既考虑到对胎儿自身利益的保护,也考虑到与胎儿赠与、继承相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这一规定保障了胎儿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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