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财政部:“教育经费可携带”将实现全国统一 钱随人走

2017-03-07 10:4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赵舒文  
分享到: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部长助理戴柏华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我的问题和教育经费有关。我们知道,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社会一直比较关注,一方面这些年政府在教育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另一方面这些随迁子女进城以后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对应的学校和配套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所以一些地方出现了随迁子女入园难、入学难的问题,请问财政部有什么措施,来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机会?谢谢。

肖捷:你提的这个问题,是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都十分关切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我们国家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推进教育公平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全家人一起享受亲情,这个愿望我们应当帮助他们实现。我想告诉记者朋友,从去年春季的学期开始,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建立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教育经费可携带”,用通俗一点的话讲,就是钱随人走。

肖捷:为什么能够做到可携带?这里我想告诉大家,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们已经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为实现教育经费的可携带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国务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了学生依据学籍而不是户籍身份,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原则。

肖捷:那么,哪些钱可以随人走?主要是有两笔钱:一笔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学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都能够及时获得学生携带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而且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已经按区域实现了标准统一。另外一笔钱,就是“两免一补”资金,也就是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 费。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这项政策也将实现全国统一,进一步保障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也是政府时刻放在心头的一件大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