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团体存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应立行立改
2017-02-28 14:24: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
四、年度检查结论公告和年检盖章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社会团体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民政部加盖年检印鉴。 社会团体逾期未加盖年检印鉴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处理。 五、问题咨询 社会团体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10) 57702509—3555 技术咨询微信号:社团技术咨询(服务时限:2017年3月24日-5月31日,添加方式:登陆填报系统扫描页面二维码) 2.年检材料报送、填报内容咨询:(010)58124122 3.对外交流情况填报咨询:(010)58124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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