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高敬) 环保部日前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后要求当地下大气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依法取缔,推动污染物减排。同时塑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好企业腾出发展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石家庄市各县几乎都有特色产业,但很多都是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超标排放严重的“散乱污”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督查组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直奔现场、直查问题,赴几家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超标排放严重的“散乱污”企业等问题。 2016年,石家庄市全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上升11.2%,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二。今年1月份,石家庄市的PM2.5浓度达到20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51.5%。尤其是从2016年10月开始,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出现大幅下滑,今年1、2月份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不降反升”。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率队督查中指出,这有气象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压力传导不够、县镇一级问题突出,管理粗放、“散乱污”企业扎堆、道路扬尘严重、重污染天气应急不落实等问题尚未解决。 他同时提出,石家庄要抓好抓实县镇一级的工作,将散煤、扬尘、机动车等治理任务明确化、清单化,并把重点排放企业落到网格里,建立责任制,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措施的针对性,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核查。要强化科技支撑,组织专家队伍,帮助石家庄市及各区县加强“源解析”,提高治理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
相关阅读:
- [ 02-27]环保部:部分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效果打折扣
- [ 02-26]环保部督查通报邯郸一企业被查封后仍擅自生产
- [ 02-25]环保部:京津冀将迎新一轮空气污染 27日程度最重
- [ 02-25]环保部:个别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搬照抄”
- [ 02-25]环保部督查发现个别部门和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搬照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