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共享单车遭遇“停车难” 如何消除“成长的烦恼”?

2017-02-24 07:03: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济南2月23日新媒体专电 题:共享单车遭遇“停车难”,如何消除“成长的烦恼”?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邵琨 王志 马意翀

红色的摩拜、黄色的ofo,还有小蓝、骑呗等数十家企业的单车,已进入共享单车的服务领域。目前,摩拜单车已在北京、上海、济南等近20个城市开通运营,且数量还在持续增加;ofo共享单车覆盖全国33座主要城市。共享单车正在快速发展,成为不少城市市民出行的便利工具。

但是,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乱停乱放、被强行收取“看管费”,甚至被破坏。“停车难”有多严重?如何破解“成长的烦恼”?记者就此在济南、郑州两地进行了调研采访。

共享单车停车被收“看管费”

记者发现,扫码骑走、手机付费的共享单车给市民带来了便利,受到市民的欢迎。仅春节期间,济南就有超过10万人使用过摩拜单车,骑行里程超过22万公里,目前已经超过200万公里。单日周转最多的一辆车子,一天被使用超过30次。

共享单车为不少市民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但同时也在一些地方遭遇尴尬。多名网友就报料称,在河南郑州,ofo共享单车停车需另外缴费。有网友说:“每次去推小黄车的时候,都要先拿一块钱,不然不让用。”

记者在郑州市花园路农业路路口找到一个停车的地方,被告知要收一元钱“看管费”。记者随后骑行至花园路丰产路交叉口停车,一名身着反光背心的工作人员并未收钱,但把小黄车搬到了收费区域。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位使用者必须缴费才能使用。

在一收费停车点,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爷大妈看车一直都收费,共享单车也和私人自行车一样收费,并没什么不同。”

一些市民对共享单车停车收费现象有怨言,认为商场、写字楼等热点地方被圈起来做停车场不合理,希望早日把共享单车停车收费问题解决掉。

共享单车停车遇多重尴尬

记者在郑州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附近一工地停车场看到,上百辆共享单车排成两排,被一根钢缆穿车而过,根本无法使用。

“这些小黄车无证经营,乱停乱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管人员在附近巡逻时发现,有人在路边摆放数十辆小黄车,因涉及占道,就上前询问,得知是共享单车正在投放小黄车。当时,工作人员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后,到办事处协商处理占道问题,并未扣留车辆。但第二天巡逻时发现,小黄车越摆越多,大部分停放在人行道上,办事处开始将车辆集中到熊儿河路工地保存。

据了解,ofo在郑州郑东新区公共区域投放共享单车,事前没有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接。

除了收费和禁停外,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摩拜单车政府事务经理张腾说,共享单车触碰到了黑摩的、非法出租车司机等群体的利益,在一些城市遭到恶意破坏,有的车被上私锁,还有人将车骑到地下车库。

共享单车该如何停车?

与城市公共自行车有固定车桩不同,共享单车没有固定的停车点,如何保证合理有序、免费停放?

ofo郑州负责人表示,公司已聘请了大量工人,负责日常维修、更换,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引导用户合理停放;在非高峰时段,负责巡逻,调配车辆,将乱停乱放车辆合理摆放。同时,公司正在与郑州商场和写字楼的物业洽谈,让他们提供专门区域,画出明显标志,以供停车。

此外,ofo还在与郑州市交通委等部门沟通,将来可能与郑州公交总公司正在开发的数字化平台对接,让公交和共享单车零距离接驳。

对于共享单车的停放,各地政府也在探索。

济南主要由各区、街道办事处先申报停车点后,停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再到现场勘查、划线。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韩军庆说,济南目前共享单车停车点共有上千个。除景区、商场周边外,济南还将推动共享单车进入开放式小区、老旧小区,为市民提供更多方便的停车点。

此外,多家共享单车公司都出台了信用惩戒条款,提醒使用者停放在规范区域内。例如,摩拜单车规定,每位新用户都有100分原始信用分,规范使用一次加1分,违规停车一次扣20分,低于80分的用户将以100元/半小时的价格收费。

业内人士认为,从网约车到共享单车,共享经济在交通领域渐行渐深,颠覆了传统的运营管理形式,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监管方,应及时转变方式;企业也要完善自身管理和制度,引导用户规范骑行;用户则要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