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两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017-02-20 21:57:3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分享到:

三、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打破城乡界限,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为基本依据,结合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对人口减载区域、困难偏远地区,要合理保留和科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为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更好条件。推进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体系的引导约束机制。

(九)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和小城镇。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对承担超出乡镇辖区范围提供服务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县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并提倡和鼓励乡镇间的共建共享。

(十)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硬化乡镇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