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两部门:煤矿复工复产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2017-02-07 18:5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王祥楠  
分享到:

中新网2月7日电 据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下发《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通知。通知提出,煤矿复工复产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问责。

通知要求严格煤矿复工复产程序。复工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治理,煤矿要先行自行组织验收,自行停产停工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复工复产;对长期停工及责令停工煤矿,需先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相应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正式文件通知煤矿复工复产,同时通知抄送相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对列入产能淘汰退出规划及近期关闭的矿井,不设“过渡期”或“回撤期”,对不能立即停产的矿井,煤矿要制定具体关闭时间。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依照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八查”内容和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辖区验收标准。

通知强调,要严格煤矿复工复产签字手续。煤矿复工复产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问责。故意隐瞒问题违规申请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申请煤矿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6个月内不再受理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通知提出,要严格复工复产现场管理。严禁以治理隐患名义进行采掘活动,实施领导干部现场监管,明确治理人数;严格瓦斯检查排放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各类复工复产煤矿,要严格按核定(设计)产能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