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砍伤妻子微信好友 缓刑期间无证驾车撞伤协警

2017-02-06 10:20:06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在被交通协警拦下后,不顾他人安危在公路上随意调转方向并撞击其他车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近日,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决定撤销王东缓刑,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14年4月,王东因妻子与周某微信联系频繁,将周某砍成轻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6年初,王东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沿该市象山二路行驶。因道路车辆较多,王东逆向驶入对向车道。协警李某示意王东停车接受检查,但王东却驾车将李某撞倒,在加速冲撞其他车辆后驶离。

经鉴定,王东共冲撞5辆汽车,被损毁部件价值2.7万余元。李某因腰部、右腕部及左膝部多处软组织损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