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西北海两起涉爆案续:男子为实施报复而作案

2017-01-23 18:40:02 陈燕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北海1月23日电(陈燕) 广西北海警方23日披露,在当地发生的两起涉爆案件有了新进展,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已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被抓获,其对实施爆炸行为供认不讳。

此前1月20日,广西北海发生两起涉爆案件致两人受伤。

北海警方23日介绍,20日上午8时30分,家住该市石化路银苑小区的杨某,发现一个纸盒放置在房间地上,他取出盒内一个疑似手电筒物品按下按钮,该物品发生爆炸,杨某左手被炸伤。

同日11时30分许,11岁男孩马某清在该市高德镇其父亲的双马机械厂内停车场玩耍时,捡到一个玩具,玩耍时发生爆炸,炸伤其左眼和双手。

一名目击者称,他当天8点多在该市银苑小区听到一声巨响后,沿着声音走去,发现不远处冒出很多烟,一名受伤男子从楼上冲下来并不停的喊着“救命”。

事发后,两起涉爆案件的事发地已被当地警方拉上警戒线。两名伤者均被送北海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目前,伤者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

据介绍,案发后,公安部、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和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出部、厅专家组赶赴北海与当地公安局一并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经过奋战,1月22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姜国(男,现年34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被抓获。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姜国实施的是有一定针对性的报复行为,有确认的目标。从目前侦查掌握的情况来看,暂时还未发现遗留在社会上的其他类似爆炸物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