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小刘用申通快递从湖北武汉往北京寄送一部手机,常规几天就能送达的件走了20多天却还没到。昨日,申通快递工作人员就未及时告知丢件向小刘道歉,但由于其快件未保价,只能根据他提供的相关材料协商处理。律师认为,保价条款属无效规定,申通应照价赔偿。 “花3000元买了个新手机,一天还没用就让快递寄丢了。”小刘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2016年12月23日,身在湖北武汉的他在学校的申通快递网点寄出一部手机,“我从一家北京网店买的,收到后不太满意就退货了。”小刘向记者出示了他的购买和聊天记录。 寄出后,小刘忙于考试,一时间忘了手机的事。直到今年1月16日,网店店主突然问他是否改变主意、不再退货时,他才得知对方还未收到手机,于是赶紧查看了物流,发现2016年12月25日后,他的快件进度就再也没有更新过,“常规情况下,三四天肯定到北京了”。网购经验丰富的小刘感觉情况不妙,立即致电申通询问。 记者按小刘提供的单号从申通网站查询到,从2016年12月25日至今,快件一直定格在“北京分钟寺公司”。在他的再三追问下,申通的工作人员告知其手机在运送途中被偷,令他耿耿于怀的是,事后申通从没主动联系过他,更未给出赔偿解决的方案。 昨天,记者向申通公司反映情况,工作人员核查后表示,快件遗失需要一定时间查找确认,由于年末派件激增,确认时间造成了一定延误,未能及时与客户沟通,就此向小刘道歉。对于赔偿问题,工作人员称,“按公司规定,快件在寄送时并没有保价,需要客户提供相关价值证明,我们确认后会赔偿”。但他透露,申通对未保价的快件最高赔偿额度为500元。 ■律师说法 保价条款无效 应照价赔偿 对此,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表示,快递公司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将消费者的邮件安全送抵目的地。申通快递将小刘的邮件丢失,其本身属合同违约,及时找寻邮件属快递公司的合同补救措施,按价赔偿则是应承担的责任。而针对申通提出的按公司规定,未保价难全赔的说法,朱律师认为,该赔偿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这个条款的申通免除自己责任,强调对方责任的同时免除了主要权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自愿原则,所以属于无效规定,应照价赔偿”。 此外,为了防止快递服务中发生纠纷,朱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寄送物品时,应在快递详情单上详细填写全部邮寄物品,如名称、型号等信息,必要时可以对物品的状态拍照留存,并要求快递员在回执上签名确认。 |
相关阅读:
- [ 12-21]寄丢一张回执单损失上千元 快运公司称最高赔10倍运费
- [ 11-28]厦门包裹寄丢两回该赔多少 寄件人与物流公司未能协调
- [ 07-28]怀疑部分物品被寄丢 客户与德邦物流起冲突
- [ 05-11]女子手机寄丢没保价快递只愿赔100 法院判照价赔
- [ 02-26]年前买衣服年后也没收到 衣服寄丢了商家重发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