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约谈会上,4家重点违法运输企业及学校被约谈。 杨军政 摄 中新网郑州1月19日电(记者赵晖)1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对2016年发生的10起客货运车辆及校车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并对其中4家重点违法运输企业、学校进行了约谈。 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春节前夕,河南交警部门曝光10起客货运车辆及校车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客货运企业及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切记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回家。 10起典型案例是:开封一客车超速行驶致5人死亡26人受伤;宝丰新农巴士超速行驶与货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2016年12月2日,一辆“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在漯河被查;淮滨县交管部门查处一辆严重超载客车(该车核载19人,实载38人,超员100%)被追究刑事责任;登封市辖区内一辆货车危险驾驶致5人死亡2人受伤;张某实习期驾驶小货车高速上追尾造成4人当场死亡;固始县汪棚乡一辆校车严重超载(核载9人,实载22人)被查处;安阳县一司机无资格驾驶校车被查处;睢县校车与货车相撞造成2名幼儿死亡、11名幼儿受伤;淮阳县一超员校车违法行车与罐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 当日,除曝光10起典型案例外,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对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宝丰县新农巴士运输有限公司、平顶山宇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淮阳县东新区搬口办事处梁寨好孩子学校等4家重点运输企业、学校进行了约谈。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约谈的目的是使这些运输企业、学校深刻认识到其所属客车、货车或校车交通违法的危害,警醒其规范管理、安全运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在观看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后,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均表示,一定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吸取教训,从安全例检、动态监控、安全教育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海燕在约谈会上要求,一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住驾驶人这个“牛鼻子”,抓住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这个基础,抓住动态监控这个有效手段,抓住“挂靠车辆”这个管理盲区,真正将安全出行落到实处。 交警部门表示,在警示、曝光、约谈的同时,春运期间将在全省开展严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违法、货车超速超载等野蛮危险驾驶和校车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回家平安。(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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