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警方收缴私存烟花。唐山公安供图 此前的2016年12月27日,唐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公告》,明确规定: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给予举报人员1万元至10万元奖励;查破有影响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10万元至100万元;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到5万元的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缔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窝点的,查破有影响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万元至30万元奖励。(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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