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巡视倒逼改革 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017-01-15 14:14:2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蔡秀明 吴颂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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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审批“瘦身”,为市场主体“松绑” 2016年12月以后,高速公路项目核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而此前,全国所有高速公路项目,都须报送国家发改委核准; 同样,大型主题公园、煤炭矿石油气专用舶位、集装箱专用码头等项目,也都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变成了省级政府核准;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力,审批过多过细”,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党组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投资审批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领域改革。 2016年11月30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公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12月12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发布,对须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明确。 对涉及近20个部门的50项核准前置,在发改委的推动下,精简为“两项”: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核准项目数量方面,精简更加明显。2013年以前,国家发改委每年须核准的项目约有1000个;根据最新发布的《项目目录》,2016年发改委核准量预计不足100个,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 “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的审批‘瘦身’,有利于节约企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这只是一个缩影。 2016年6月,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正式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自此,国家发改委已全部取消执业资格认定事项;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又研究提出并上报了新一批拟大幅度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国务院正在进行审核;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管出水平。”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细化专项管理办法,把好项目、资金审核关 对审计发现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投资的问题项目,逐项采取措施,对涉及的投资予以收回;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调减其下年度相应专项的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 对违规安排投资补助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项目、资金等审核把关不严,追责不力”问题,国家发改委修订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这些“严规”,都来自12月5日正式发布的《办法》。 既要以投资补助和贷款利息补贴方式,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又要严格把好项目、资金审核关。国家发改委对2013年发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按照“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原则,制定了80个专项管理办法。 “如果说原来的制度笼子还不够严实,随着《办法》和80个专项管理办法的出台,就相当于在1个大笼子里又套了80个小笼子,有助于严格审核把关。”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针对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办法》新增了4类追责情形,对其处罚措施,也做了“加法”;针对项目单位,《办法》也新增了2类追责情形、2种处罚措施。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发改委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投资安排责任追究制度。下一步将加大项目稽察力度,加大对违纪违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执纪问责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胡晓 韩亚栋 | 视频摄制 齐学家 周哲 陈晓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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