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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迁引发腐败窝案 12名“蚁贪”被查

2017-01-12 12: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人不能没有敬畏之心,不能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所欲为。现在想来,是贪欲让我丧失了信仰、迷失了方向、越过了底线,也把自己一步步引向了泥潭,无法自拔!”去年10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后社区原书记李晓东在法庭上哽咽地忏悔。

听了这番话,旁听公开宣判的李晓东的亲友们也落下了眼泪。在经济开发区窝案串案中,12人因此沦为“阶下囚”,教训深刻。

沆瀣一气,虚设拆迁协议套取资金

李晓东、叶雨露身为天后、近华两个社区的党总支书记,理应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上尽好责、把好关,可他们却分别伙同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安置部原部长黄翔钊、原副调研员单春香等人想方设法侵占集体财产,影响恶劣。

2007年12月,黄翔钊提议以李晓东妻子名义,虚设拆迁协议套取拆迁补偿款作为加班费私分。李晓东不同意以家属名义,答应以弟媳沈国云名义进行操作,最终套取拆迁补偿款22.8万元。李晓东伙同黄翔钊、单春香等4人私分这笔款项。

类似的伎俩,他们已不是第一次用。2006年10月,黄翔钊和叶雨露、时任开发区妇联主席赵玉梅、开发区副调研员杨念东4人,在赵玉梅弟弟拆迁房屋面积之外,虚设拆迁面积套取补偿款20.6万元。2007年8月,叶雨露在拆迁现场向黄翔钊再次提出,拆迁工作辛苦,提议利用上次的方法套取拆迁补偿款,黄翔钊、杨念东同意,叶雨露安排近华社区副主任戴荣荣找挂靠拆迁户,戴荣荣找到他姑妈戴菊香,虚设拆迁协议套取拆迁补偿款21.2万元。

胆大妄为,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执纪人员在对两个社区班子的审查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期间,近华、天后两个社区通过伪造农户分配表的形式,套取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还通过青苗补偿、工程款及零星报销等渠道,充实社区小金库。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天后社区小金库金额高达913万元,近华社区小金库金额为890万元。小金库专属一把手操控、由报账员保管,主要开支烟酒招待、外出走访、节日福利等。

2012年12月以来,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但天后、近华社区领导班子却仍然顶风违纪。执纪人员在调查期间发现,社区仓库有香烟几十条、好酒几十箱。“他们把小金库当成提款机,既吃喝玩乐,又请客送礼,甚至还私分。至案发时,天后社区不仅将款项挥霍一空,还倒挂6万元,而近华社区账上仅剩89万元。”

视权力为禁脔,拆迁办3人一同堕入犯罪泥潭

2015年初,雨花台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安置部副部长吴玉斌随之落马。之后,拆迁安置部另一副部长吴军也被带走,这让拆迁安置部部长黄翔钊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我知道纪委带人通常是一上班就来,所以我早上9点和下午2点最紧张,只有过了这两个时间段,我这一天才能把心放进肚子里。可到了第二天9点我又开始担心了……”在接受审查期间,黄翔钊对执纪人员说。这一天终究不约而至。2015年8月10日,黄翔钊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执纪人员表示,黄翔钊视权力为自己的禁脔,开发区所有企业拆迁都由他一手包办,不许他人染指。独断专行的背后,暗藏巨大利益诱惑。经查,他在负责辖区内拆迁工作期间,先后10次收受被拆迁单位(人)现金合计39.8万元,造成拆迁补偿款等公共财产损失合计39.61万元。同时,他先后三次伙同他人通过虚构房屋面积等形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合计人民币63万元,自己分得14.4万元。

“我们通常说的‘蚁贪’:一种是指职务不高,却把手中小小权力用到了极致,最终酿成‘小官大贪’;另一种像‘蚂蚁搬家’似的,贪之不多,却绵绵不绝,‘贪’之不懈,这起窝案就是这种。”雨花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仲兆林说,窝案已经完结,但教训极为深刻。这些“蚁贪”的共同特点就是,每人每笔贪腐金额都不大,最多也没有超过10万元。但就是这样“蚂蚁搬家”式的贪腐毁掉了他们的前程,也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最终必然要接受党规党纪和法律的严惩。(雨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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