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记者 何源)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障女性生育的险种。有了这个保险,女性在孕期产检、分娩过程以及产假中可享受一系列的报销和补贴。相对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总量相对都要小很多,但在报销项目上又有重叠和交叉。 最近,人社部表示,将在包括邯郸、郑州等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将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实施。为什么要合并这个两个险种?而对百姓尤其是育龄女性来说,“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原先生育保险的保障待遇会不会降低? 哈尔滨某妇产医院院长李伯如解释说,生育险对广大育龄妇女用处很大,不仅能分担女性在生孩子过程中的部分医疗费用,而且还能涵盖产前检查,包括涉及计划生育的相关费用,“产前检查能够享受308元;正常产的话能享受1200到1600块钱左右的待遇。比如上环、取环,都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不过,一直都有观点认为,我国生育和医疗保险在设计上存在交叉重叠。因此,半年前人社部和财政部的一份文件中曾透露——将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工作。日前,这项改革有了新进展。在包括郑州、邯郸等12个试点城市,将以两年为期,暂时调整生育保险单独建账、核算、编制预算的规定,将其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征缴管理。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对此作说明时表示,试点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由于两种保险制度上存在共性,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对参保人来说会简化报销过程;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则会降低运作成本。“生育里面重要的待遇就是住院待遇,和医疗保险的性质是一致的。但由于是两个基金,在结算的时候就涉及医药费用应该是医保支付,还是应该生育险支付?这就要算账。存在交叉,有不明晰。合并实施就降低运作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支出。” 截至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超过6.9亿人口,而参保生育险的仅有1.8亿人,不足前者的三分之一;有观点认为,二者合并实施,所以只要参加了医保,自然就获得了生育险的相关保障。褚福灵解释说,这是一种误读。首先,生育保险合并入的仅是“职工基本医保”这部分,二者领取待遇的人群基本一致,原本就不存在扩大覆盖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合并只是将两份基金共同运作,但险种仍旧保留,这就意味着缴费和保障项目都会不变。 清华大学就业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则认为,合并后生育险参照医保报销标准,报销额度还可能会增加。比如北京公立医院的产检花费在5000元左右,但生育险只能报1400元。如果按照医保标准,可报销的费用就会提高很多,“现在有的地方医院住院费用已经报到85%、90%了,可是孕产费用很多地方还没有到这个比例,才70%。” 其实,除了生孩子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还承担着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发放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妇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杨燕绥介绍,生育保险跟医疗不同的是,它还有一部分是发放孕产期的病假工资,从已有的案例分析看到,发放孕产津贴占到基金比例超过65%。 此次两险合并,“生育津贴”会不会被取消,就成了关注焦点。按照试点草案的说法,必须保证合并后生育险的作用能够完全实现。但一直以来,生育津贴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而医保基金还暂时不具备这个功能。因此专家分析,相关机构将对以往生育险的运作情况进行测算、并进行拆分,部分参与医保基金的互济。 在褚福灵看来,“生育保险专门津贴,应该是专项支付的。医疗保险目前还没有现金待遇,主要用来看病,实物待遇。估计会有一个比例,有多少划入医保基金里、多少用来发放津贴,可以做个测算。只有医疗费用这块是可以互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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