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六大巡回法庭布局完成 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
2016-12-30 10:09:34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周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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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 胡晓辉 雷恺 杨守华 陈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就在前两天,最高人民法院设在江苏南京的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河南郑州的第四巡回法庭、设在重庆的第五巡回法庭和设在陕西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相继挂牌办公。庭长分别由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担任。 最高法增设巡回法庭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不妨来看这样一组数据: 2015年1月,最高法分别在广东深圳、辽宁沈阳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截至上个月底,两个巡回法庭共收案4445件,结案3948件,接待来访7万2千人次。 昨天(29日),第四巡回法庭在办公的第一天就接访71人次。有些当事人本来打算进京,结果当即改在郑州提交材料。那么,布局巡回法庭,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2016年1月至12月中旬,这5省市新收案件数占全国省以下法院新收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覆盖河南、湖北、安徽、山西四省,人口密度大,案件数量多,办理难度大,特别是涉诉信访问题突出。2016年12月29日,第四巡回法庭开张第一天,就接访71人,有早已刑满释放的当事人,有罪犯家属,还有被硫酸毁容的女性被害人。 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郑州设立第四巡回法庭,有利于高效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更好地保证河南省和兄弟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帮助破解涉诉信访问题,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在当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设在重庆的第五巡回法庭,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有关案件。设在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有关案件。近年来,最高院受理的西北地区案件增长迅速。2016年1到11月,最高院受理的西北地区案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3%。 最高法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抓紧梳理研判巡回区案件的特点和审理规律,梳理党和国家在西北地区实施的战略举措和司法保障需求,梳理当地风俗习惯和群众司法期盼,梳理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的问题和差距,抓紧开庭审理案件,争取把案件办成具有案例指导意义的精品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政策效果统一的放心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表示,从今天起,三秦人民有了家门口的最高法。随着第六巡回法庭的设立,必将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必将极大促进法治陕西建设,为陕西省追赶超越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法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最高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巡回法庭将按照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 徐家新指出,要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将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巡回法庭要总结辖区内供高级法院和中、基层法院的改革经验,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人民法院管理和运行模式做出贡献,要积极探索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代表着国家司法形象,承载着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标杆,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创造有益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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