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营结构。优化经营体系结构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要在稳定完善农户家庭经营基本格局基础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规模经营产出比高、抗风险能力强。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就提倡规模经营,近几年土地流转呈现出快速推进势头。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今年5月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习近平强调,“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既要发展土地流转型的规模经营,又要发展服务引领型的规模经营,形成多元复合、功能互补、配套协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格局。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以提高营运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整体竞争力。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要讲求规模有“度”,要与当地脱贫攻坚和带动一般农户增收相结合,防止农业规模经营上人为“垒大户”,加剧土地等生产资料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影响一般农户就业增收,造成农村两极分化。特别是在当前农民工外出务工形势趋紧、下岗返乡增多的背景下,不能搞人为求大的经营规模。要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服务引领型规模经营,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实现统种统收、统防统治甚至统销统结,让单个小农户搭上规模经营的“快车”,让规模经营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带动贫困农户和一般农户脱贫、增收。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经营结构,把促进规模经营与脱贫攻坚和带动一般农户增收结合起来。”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开现代农业发展的“金钥匙”,是牵动现代大农业产业链的“牛鼻子”。习近平指出:“要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更好引导农业生产、优化供给结构。” |